鹤山区,隶属于河南省鹤壁市,位于河南省北部太行山东麓,因“古有双鹤栖于南山峭壁,其山曰鹤山”而得名。东与鹤壁市山城区石林镇、安阳市马投涧乡交界,西与林州市、安阳县相邻,南与山城区鹿楼乡相连,北与安阳市龙安区、安阳县接壤,东西长约17.6公里,南北宽约15.8公里,总面积159平方公里,总人口13.1万(2013)。1957年,国家依托煤炭资源开发建设鹤壁,在鹤山区设市建制,辖区鹤壁集、中山曾先后为市委、市政府驻地。鹤山区的前身为鹤山煤矿人民公社。1961年12月18日,鹤壁市人民委员会将鹤山煤矿人民公社划分为鹤山区公所和陈家庄人民公社,至此设置鹤山区。建区时,鹤山区辖中山路街道和鹤壁街道、5个农业大队、15个居民委员会,属城乡一体化管理体制。1963年6月,由于城市人口增加,市区面积扩大,为满足城市蔬菜供应,便于领导和管理,市委、市人委将近郊18个农业生产大队、29个自然村划归鹤山区管理;
鹤山子女欠债,父母偿还???
成年子女欠债,父母是没有责任偿还的。
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对于其个人债务应该自己来进行承担,是要对自己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和相应后果的,当然父母如果是自愿代为偿还的,法律予以准许,这属于个人的自愿行为。或者是存在连带担保的情况下,那么父母才有责任来进行承担。如果该笔债务中,父母是保证人或担保人,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债权人有权主张父母偿还债务。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欠付的债务,如果该子女没有独立的个人财产可以偿还或者不足以全部偿还;其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子女去世,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亦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但是如果孩子是未成年的,欠下的债务也是符合自己行为能力的,由此欠下的债务父母需要承担,因为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孩子成年了,则由孩子个人承担。除非儿子死亡。
子女欠债父母是否有责任偿还,要分情况,具体如下:
(1)是未成年子女的债务,由于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所以在未成年人他本人没有财产可以偿还的情况下,作为法定监护人的父母有义务替子女偿还债务;
(2)是子女已经成年,在这种情况下父母没有义务和责任要替子女还债;
(3)如果成年子女已经死亡但生前又有债务未清偿,如果父母继承了子女的遗产,则应当用遗产来清偿子女生前所欠的债务,但是清偿债务应以子女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